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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 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纪律保障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0-07-23

近日,福建省连江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以“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更好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提供纪律保障”为主题的调研活动。

调研发现,相关职能部门及党员干部在落实生态环保政策、落实生态环保责任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落实生态环保政治责任不到位。一些党员干部对生态环保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没有把该扛的责任扛起来,对生态环境领域监管不力、失职失责问题仍然存在。二是部分党员干部生态环保认知不足。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政治站位还不够高,新发展理念树得还不够牢,环保意识差,甚至未能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三是职能部门监督力度不够。生态环境涉及到水利、农业、土地等多个方面,由于监管、协调机制不完善,造成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不够默契有效,出现环境监管职能交叉重叠、多头治理等现象。一些职能单位对预防工作重视不够,监督“关口”靠后,对生态环保领域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不大。

针对上述问题,调研组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强化监督检查。深入了解生态文明建设体系,遵循科学原则,严格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评价考核指标。把履行生态环保责任情况作为政治监督重点,纳入政治巡察、派驻监督、日常执纪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及时对标纠偏。二是深化专项整治。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围绕破坏生态问题在全县开展大起底、大排查。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破坏生态环境及制止不力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收集问题线索,强化督办问责。对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敢于亮剑,以强力问责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三是注重源头预防。针对生态环境工程建设投资力度不断加大、执法和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不断提高的情况,强化生态环保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对风险点给予定性分析、梳理汇总,找出制度漏洞、监督盲区,并逐项整改,完善规章制度。同时深化标本兼治,避免人情督察、人情执法、吃拿卡要等“微腐败”问题,促进执法权更规范透明运行。(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