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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 健全“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1-04-15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纪委监委围绕健全基层“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发现,县区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在联合办案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临时“搭伙”机制不畅。“室组地”联合办案目的是通过搭建办案协作组,在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处分执行、衔接司法等环节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形成常态化优势互补。但当前基层联合办案往往着眼于个案办理,根据需要临时抽调人员,办案人员相互了解不够,谈话取证配合缺乏默契,影响案件办理质效。二是派驻“缺席”合力不强。“室组地”联合办案目的在于破解跨层级、跨地域、跨行业查办案件面临的问题,最终实现“1+1+1>3”的效果。但一些县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多为综合派驻,对各被监督单位行业特征和专业性较强事项研究不深不透,在协助办案组查找隐蔽违法犯罪行为、快速打开案件突破口等方面作用发挥不明显。三是前后“脱节”促改不力。一些县区联合办案主要精力用于前期案件查办,较少组织三方共同开展案件剖析跟进督促整改,导致案件查办、以案促改相互脱节。

针对存在问题,调研组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建立常态化联合办案机制。试行“1+1+N”模式,由1名县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组织领导、1个纪检监察室牵头指导,混编N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搭建相对固定的“室组地”联合办案单元,一体推进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工作,最大限度凝聚工作合力。二是提升派驻协同办案能力。县区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紧扣易发多发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学习研究被监督单位相关业务知识,拓展知识面,以联合办案单元为平台延伸搭建案例研讨组,定期会商剖析违反行业性、系统性法规制度的违纪违法案例,帮助派驻干部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推动前后环节无缝衔接。“室组地”要强化互通交流、信息共享,协同捕捉、汇总、研判案件信息,实现案件查办、问题查找、原因剖析一体化推进。在案件办结后,要常态化开展“复盘分析”,研讨办案中发现的廉政风险和制度性、机制性梗阻,联合起草纪检监察建议文书,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张晓乾 张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