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本举末”出自王弼《老子·三十八章注》:“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举其末,则形名俱有而邪不生,大美配天而华不作。”其中,“本”是指自然宇宙的本体,而“末”是由“本”而产生的万物万象。“崇本举末”的意思是抓住根本,带动末节。
本,指事字,本义指树根,又指草木的茎、干,引申为主体、原来、本来、原始等意义,比喻根本、重要的事物。末,指事字,本义指树梢,引申为不重要、细微、末尾等意义。
本末,是中国哲学中的一对重要概念。分清本末,并抓住根本,是人们观察、理解和分析世界万事万物的一种思维方式,也是行事理政的重要方法。对“本”的重视和推崇,已深深植根于国人的习惯之中,也体现于日常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知本、务本,方能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关键和要害,找到解决问题的金钥匙,从而达到纲举目张、事半功倍的效果。
那么,具体到治政、理政,何为“本末”?历史上,不同的视角、层面存在着不同的解读。有人认为治政之本在利民、富民。西汉刘安在《淮南子·汜论训》中提出,“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东汉王符《潜夫论·务本》:“夫为国者,以富民为本,以正学为基。”有人认为治政之本在得人。《资治通鉴》记载,“苻坚召见高泰,悦之,问以为治之本。对曰:‘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未有官得其人而国家不治者也。’”说的是治理国家,最关键的是要选拔合适的人才,而选拔人才要把好举荐和审核两关。有人认为治政之本在治吏。唐代名相张九龄曰:“治国之本在治吏,吏治则国治。”
曹魏经学家王弼则从宇宙本体“道”的角度提出“以道治国则国平”“以道治国,崇本以息末”等观点。落实到具体的社会治理实践,就是要遵循规律,顺应自然。换言之,为政者治理一方,不能妄作乱为,对待百姓要顺民心从民意,为民不扰民。唐代柳宗元在《种树郭橐驼传》中借郭橐驼“顺木之天”的种树之道,深刻批判地方官吏“好烦其令”“鸣鼓而聚之,击木而召之”等违背“道”的扰民伤民现象,并指出,如果百姓整天忙于应酬官吏,“又何以蕃吾生而安吾性耶?”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以道为本,关键是要在尊重自然万物规律的基础上,顺应百姓追求富足美好、期望安定和谐的自然本性,顺应各地的民情风俗和社会习俗,尊重人们的生产、生活习惯和规律,让百姓能够安居乐业。汉朝初年,民生凋敝,统治者推行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社会进入一个相对稳定和平的时期。
《大学》云:“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党员干部要始终顺应民心民意,充分尊重民意民愿,时刻将百姓疾苦放在心上,多做事关社会长远发展和百姓切身利益的实事、好事,这既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使命所在,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道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