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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足之戒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4-11-15

“止足之戒”出自南朝任昉《王文宪集序》:“安以岁暮之期,申以止足之戒。”意思是,在年末的时候,再次告诫自己,要知止和知足。这句话告诉人们在欲望面前,要有一颗知止知足的戒心,不要不满足,不收手,一味索求,贪得无厌。

戒,会意字,从廾,从戈。上是“戈”为兵器,下面“廾”为双手举物形。《说文解字》注:“戒,警也。从廾持戈,以戒不虞。”指人持戈警戒发生意外情况,防止行为、语言、思想上出现过失。本义为防备、戒备,后来引申为戒惧、戒条、戒除等多个义项。

“戒”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古代有着很多关于“戒”的应用文字和丰富的戒文、戒书。比如:箴、铭、训等,旨在戒慎、劝诫、鉴戒。在欲望面前“知足知止”的劝诫更是数不胜数。比如,《道德经》:“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史记》:“欲而不知止,失其所以欲;有而不知足,失其所以有。”《汉书》:“疏广行止足之计,免辱殆之累。”隋朝大儒王通,曾作《止学》,以告诫世人凡事要懂得知足、知止。可见,面对欲望,我国古人有着强烈的警戒意识,止足之戒也早已成为一种独特而可贵的价值取向,引导人们不断修身养性,在为人处世中规范言行。

杜甫在《南池》一诗中曾写道:“皇天不无意,美利戒止足。”美利即大利,指丰厚的利益。意思是在巨大的物质利益面前,一定要知止和知足。心中有戒,才能行有所止、行之有界。它要求我们在面对各种诱惑和挑战时,内心有戒备、行为有节制,不放任自己的欲望和冲动,不丧失自己的原则和底线。据《旧唐书》记载:宰相李日知请求致仕时,事先没有和妻子商量,回家以后让手下人整理行装,准备到别的地方去住。在当时,官员致仕后的待遇和在任时差距很大,一般都是“财未足,子未立,绝不致仕”。妻子得知后埋怨道:“家里没有一点产业,子孙又都没有一官半职,你为什么这么快就辞掉官职了呢?”李日知却说:“书生至此,已过本分。人情无厌,若恣其心,是无止足之日。”妻子终于被他说服,夫妻二人于是心安理得地返回家乡颐养天年。

“欲无度者,其心无度;心无度者,则其所为不可知矣。”人生而有欲,但须分清可得之欲与不可得之欲。贪婪非分的欲望,只会使人私心膨胀、道德沦丧、人格缺失。心不知足、行不知止,则没有不败者。如果没有“知足”的智慧,缺少“知止”的境界,就极易乱了分寸、迷了心智。只有在欲望面前保持戒惧、知足知止,才能心清如水、正道直行。唐朝时,胡椒被称为“黑色黄金”,甚至被当作薪水发给官员,拥有大量财富的人则被称为“胡椒袋子”。而宰相元载被抄没家产时,仅价格昂贵的胡椒就有八百石,换算后,相当于现在的64吨,即使他全府上下天天吃,也要吃上若干年。贪人无饥饱,胡椒亦求多。元载心中无戒,在欲望面前的不知足不知止,也让他最终失去了所有。

止足之戒重在行、贵在恒,知“戒”不行“戒”,慎始不慎终,再多的“戒”也是虚的。白居易在《伤唐衢二首》中曾说:“自我心存道,外物少能逼。”只要心中有止足之“戒”,就能透过“利于小者”的表象洞察到其“必害于大”的后果,在日常生活中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也只有常怀持戒之心,面对诱惑和欲望,时时“向内看”,自省自警,知足知止,才能形成诱惑面前“以心却之”的行动自觉,从而在知戒心安、守戒致远中,永葆廉洁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