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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6-29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近日,长兴县纪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具体如下:

  1.长兴县港航管理局洪桥站副站长王国良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王国良先后四次在非工作时间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办理私事,事后驶回其本人住所,次日驾驶该公车到单位上班。2020年5月,王国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用车相关费用予以退缴。

  2.长兴县市政环境卫生管理处支部委员、副主任陆军文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2月,陆军文先后两次在非工作时间私自驾驶单位公车至五峰水库游泳。2020年6月,陆军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用车相关费用予以退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