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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通报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9-28

  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湖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一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通报5起典型案例如下:

  1.吴兴区道场乡施家桥村原党总支书记邱根芳不正确履职问题。2017年至2019年,时任施家桥村党总支书记邱根芳在全面负责本村自来水水费管理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欠缴水费和管道漏水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并在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决定用村集体资金支付应收未收和管道漏水产生的水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20年7月,邱根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南浔区双林镇赵家兜村原党总支书记王松坤,原党支部书记柳会初克扣困难群众慰问费问题。2015年2月9日,双林镇民政办下拨人民币22000元用于慰问赵家兜村19户特困群众,赵家兜村领取该笔款项后于次日仅对其中一家特困户进行慰问,发放慰问费人民币3000元。此后经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柳会初和时任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松坤商议,将剩余人民币19000元存放于账外,用于违规支付村招待费、购买香烟等。2020年7月,王松坤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柳会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违纪款予以退赔。

  3.德清县钟管镇戈亭村党支部委员、村监会主任潘建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2004年至2015年期间,潘建强故意隐瞒其妻子、女儿户口情况,多领取农村土地分红款,共计人民币9423.5元。2020年7月,潘建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多领的土地分红款被责令退还。

  4.长兴县林城镇上狮村原支部委员沈平在失地农民保险名额分配中优亲厚友问题。2013年,原上狮村村干部沈平利用职务便利,在具体经办失地农民保险工作中,把未被征地的其父亲、母亲列入并参保,占用了参保名额。2020年6月,沈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安吉县梅溪镇路西村原党支部书记凌金贵擅自放弃本村失地农民保险指标问题。2018年4月,路西村因涉及征地事宜需上报失地农民保险指标5人,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凌金贵以分配工作难开展为由,擅自决定放弃本村5个保险指标。后梅溪镇社保办多次催促路西村上报参保名单并告知上报期限,凌金贵仍未予落实,导致本村5个失地农民保险指标过期作废,损害村民利益。2020年7月,凌金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