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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压紧压实巡察监督责任 做好后半篇文章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8-03

  近日,长兴县林城镇连心村党支部书记郑希强收到了镇纪委下发的巡察反馈问题清单,要求对照排查、主动整改。让郑希强有些无法理解的是,连心村今年并没有被巡察。而后,镇纪委书记孙伟锋的上门走访,解开了他的疑惑。

  “前期,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我们镇的大云寺村、新星村等11个村(社)开展了巡察,共反馈了三方面15项问题,我们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在督促被巡察村(社)整改的同时,梳理出12项具有一定共性的问题,要求每一个村级党组织全面排查、举一反三。”据孙伟锋介绍,这些共性问题主要集中在小微权力运行的有关环节,比如,部分村级集体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不规范,存在未招标、未公开竞价的问题;又比如,“三资”管理不规范,个别村存在提取大额现金用于支付相关费用的问题,等等。

  据了解,“以点带面”开展巡察问题整改是长兴县纪委县监委推动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的一项创新之举,目的就是通过压实乡镇纪委的监督责任,贯通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实现巡察效果最大化。

  “这些巡察发现的问题不仅是整改‘任务单’,也是我们今后开展工作的‘警戒线’,一定认真排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认真对照后,郑希强坦言类似问题在连心村也有一定程度的体现,将立即着手整改,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村级党组织的巡察整改有了保障,针对机关部门的巡察整改又该如何督促压实?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组长傅福喜对此有话要说:“目前,根据交叉‘回头看’的安排,我们第七纪检监察组正在对第六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的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巡察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傅福喜所说的交叉“回头看”,是指县纪委县监委统一部署的县级机关部门巡察整改情况检查活动,活动要求各派驻机构对近两年来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交叉检查,检查以驻点形式开展,发现的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统一汇总至县委巡察办进行分类处置。发现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督促整改不力的,还将移交至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采取约谈提醒、考核扣分等措施,直至问责处理。

  “巡察整改是否到位,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是第一位的,但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也不能缺位。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将‘四个监督全覆盖’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全面净化政治生态的治理效能。”县纪委县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