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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关于八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湖州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5-2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24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机关进行了巡察,2021年11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政法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部署要求上来,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整改问题,切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落实整改。市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以来,委务会议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多次召开委务会议和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等重要精神,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标对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自查反思,始终把巡察指出的每一个问题都当做“必答题”,准确把握意见要求,强化政治担当,务求整改实效,做到全员参与、全域联动、全部整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及时成立市委政法委机关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书记任组长负总责,委务会议成员具体分工负责,处室单位各司其职,共同抓好整改落实。认真制定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排定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委机关成立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督查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全程跟踪、严督实查,一体推进全面整改。聚焦市委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聚焦创新社会治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聚焦中央和省市委最新要求,逐条逐项深入查摆。紧盯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落实好“当下改”举措的同时,抓好“长久立”的治本之策,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效扎实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赶超发展。

巡察反馈后,及时对31个问题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完成整改31个,整改率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提醒谈话3人次,新建制度8项,清退款项10.39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重要思想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提升县级矛调中心建设水平。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完善综合指挥体系和研判分析机制,宣传贯彻《湖州市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地方条例》,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实基层调解力量。打造“线上矛调中心”,推广“解纷码”应用,进一步加强数据归集和矛盾纠纷闭环管控的能力。

(二)强化《政法工作条例》贯彻执行。将《条例》及省委5个配套规定纳入教育培训必修课程,梳理形成贯彻执行重点任务清单,研究解决贯彻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刚性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政法委员述职、政法委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民主生活会和乡镇政法委员配备等制度。

(三)扎实推进平安湖州建设。专题学习研究《平安浙江建设“十四五”规划》《关于完善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的总体方案》等省市平安建设重要文件精神,制定下发《湖州市区(县)和部门考核平安建设专项考评办法》《湖州市平安乡镇(街道)考核(指数)评审条件(试行)》等文件;组织召开市委领导参加的平安形势分析会、专项工作会等推进平安建设,全市平安指数持续列居全省首位,顺利实现平安建设“十五连冠、金鼎加星”、区县“满堂红”的目标。

二、关于“履行新时代政法工作职能职责还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政法工作统筹。组织召开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政法重要工作任务。开展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全员政治轮训。牵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市33家教育整顿单位评估优秀全覆盖,工作成效得到中央政法委郭声琨书记和中央督导组充分肯定。全省唯一一家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开展队伍专项政治督察,发出整改意见通知。

(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制定《加快推进政法领域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组织开展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专项治理等专项活动。出台数字法治工作方案,承担省级试点40个,开发上线应用场景49个,获厅以上领导批示肯定14次,在湖召开专题现场会4场,获评“优秀应用”“十佳方案”等省级荣誉14项。

(三)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力度。举办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市、区县纪委书记为政法干警作廉政报告实现全覆盖,组织政法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1万余人次。梳理通报全市政法干警年度违纪违法情况。联合六大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的实施意见》。落实协作配合机制,做好年度双向线索移送承办工作。

三、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提高思想认识。集中组织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湖州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等文件。通过“平安南太湖”公众号等平台,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教育力度。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分析。

(二)完善信息审核责任制度。修订《市委政法委机关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与市委宣传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实现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修订《湖州市党委政法委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规范工作机制运行。落实意识形态定期党内进行情况通报制度。举办全市政法系统网宣骨干培训班,邀请专家作辅导讲座。组织全市政法系统意识形态与政法舆情工作联络员会议,对政法领域舆情进行研究判断。坚持落实好“三同步”机制。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学习深化形成共识。邀请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就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专题学习,完善委务会议专题研究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及分工制度,坚持每年至少2次听取委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班子成员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制定了《市委政法委机关“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按层级管理签定《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制定《市委政法委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完善《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清单》,每年定期对所属党员干部廉政风险情况进行排查并签定防范承诺。规范干部日常报告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制度,实现廉政建设监管全员覆盖。

(三)持续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组织党内政策法规宣讲、典型案例剖析、身边违纪违法案例常态化教育,修订完善《关于加强市委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的规定》,组织开展分级走访活动,向党员干部家庭发出家庭助廉倡议书和赠送《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

五、关于“机关内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内控制度落实。取消外包做账,规范会议、考察经费使用相关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差旅费报销有关补充条款的通知》。

(二)严把审核关口。强化审批流程,严格规范租车费、差旅费等费用报销审核。

六、关于“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采购程序。出台《委机关采购管理办法》,发挥机关采购小组作用,加强自行采购的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审核和过程管理。

(二)规范合同履行。加强合同履行和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强化合同履行过程和项目验收管理。

(三)规范课题研究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湖州市市级预算单位课题研究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办法》执行,定期跟踪,提高课题绩效水平。

七、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抓好会议统筹安排。在年度政法工作要点中列出重要会议清单,按照会议计划严格执行,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格。

(二)统筹政法调研督导。制定基层调研指导年度计划,围绕政法重点工作任务,开展针对性调研督导,以专项工作推进会进行面对面工作督导。

八、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委务会议制度。修订完善《市委政法委委务会议议事规则》,建立落实双周委务会议制度,规范委务会议记录,做好会议纪要编制存档。

(二)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单位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凡3万以上项目支出须经会议研究通过后列支。对超过3万的日常性大额支出,实行阶段性向委务会议通报列支机制。

九、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落实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列席委务会议、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强机关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制定《市委政法委机关党总支及委员工作职责》《市委政法委机关党支部及委员工作职责》,加强台账收集整理归档。

(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年度工作计划、活动实施情况、“三会一课”等台账资料,坚持定期对下属各支部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规范党员发展。按照市直机关党员发展工作要求和程序,加强机关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对前期发展党员的档案资料进行自查,完善相关台账资料。

十、关于“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统筹用好单位编制。加强人才储备,接收年轻高学历干部、交流调入具有基层政法经验年轻干部。制定完善了《加强改进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工作实施方案》《调整委机关年轻干部“导师帮带”对象的通知》,打造“笔杆子业务”培育课堂、“政法青年说”讲坛和“周一夜校”等能力素质比拼平台。

(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强化政策法规学习,规范干部选用操作。派员参与市委组织部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工作,规范委机关选人用人操作流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纪实。

(三)落实关心关爱举措。坚持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健康疗休养等全员身心健康关怀工作。建立分级走访党员干部家庭机制。制定出台委机关思想政治“五激励”、重要节点“五必谈”、身心健康“五关怀”、走访慰问“六必访”等干部关心关爱制度。

(四)规范人事档案管理。严格按照“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和“凡转必审”等有关政策和标准,及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对人事档案,集中进行逐一审核、规范整理,完成干部档案数字化制作。

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政法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紧抓政治建设立根铸魂。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定不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做到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健全落实政治轮训、政治督察制度,真正做到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二是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清单”。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起点,严格落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加强责任传导力度。盯紧教育、管理、监督各个环节,牢固树立“严是爱、宽是害”的理念,加大执纪监督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健全机制深化整改成效。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统一,围绕巡察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找准根源性、制度性原因,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坚决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努力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坚定的理想信念、强烈的使命担当,转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强劲动力,激励全体党员干部以新担当践行新使命,以新作为再创新业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3390833;邮政信箱: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4号16楼市委政法委政治部,邮政编码:313000;电子邮箱:HZYU1975@163.com。 

    

 

                   中共湖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