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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湖州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5-2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24日至9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机关事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1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机关事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机关事务中心党组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成立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党组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及处室、下属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2021年11月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会议7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中共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形成了《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四张清单”》。根据“四张清单”,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处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三是检查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建立了整改落实督察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

巡察反馈后,及时对43个问题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完成整改41个,整改率95.34%。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2人,提醒谈话12人,完善制度9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及时跟进、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定期在党组会上开展学习。

(二)倡导绿色出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优先核准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业务用车更新指标。

(三)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在“十四五”期间扩大能源审计范围,对符合开展能源审计的部门(单位)积极开展审计。

二、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强化重大项目上会意识,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再作强调。严格报销流程,重大项目款项、大额资金需附党组会研究通过证明方予以支付。

(二)强化制度建设。出台《中共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工作规则》,并严格落实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修订了《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规定》。

(三)压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中心各处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在年度考核评先中作为机关作风建设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健全网宣队伍,组建机关事务系统网评员队伍。

三、关于“履行机关事务管理职责存在短板”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房产集中统管。对市级党政机关使用的78处办公用房产全部纳入集中统管,整理了《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全生命周期管理业务事项的说明》,明确管理要求。

(二)规范经营性房产出租。制订《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两中心内非经营性房产出租管理办法(试行)》,对市行政中心、市民服务中心出租房产按规定进行公开招租,租金按要求上缴财政。

(三)加强公务用车监管。对公车管理有关制度进行梳理,编印《公务用车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协同市纪委对全市公务用车进行专项整治。

(四)完善托管单位监管。出台《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下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对托管单位监管制度,明确监督范围、严格决策程序、强化责任追究。

四、关于“作风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缓解行政中心“停车难”问题。对市行政中心内各部门进行换证统计,严格按照内部停车场管理制度要求,规范车辆停放,提高车位使用效率。协调市行政中心周边集中停车区域,拓展市行政中心周边停车空间。

(二)提升机关后勤服务数字化水平。制定《关于智慧后勤APP扩展延伸开发使用的方案》,定于2022年6月30日前开通市民服务中心使用权限。

(三)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联合水务集团、电力公司和大数据局等部门对行政中心进行全面安全排查,提出整改方案。深入推进网格化巡查,成立网格化巡查小组,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巡查管理体系。

(四)落实疫情常态化管理。进一步严明行政中心、市民服务中心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市行政中心、市民服务中心需要佩戴口罩,出示“浙里湖州通”二维码。加大大院内部公共区域消毒力度。

(五)强化标准化建设。组织中心各处室、下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参与全省机关事务系统标准化工作视频培训会,对各处室、下属单位执行标准化工作纳入年终考核项目。

五、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内审制度。修订《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整合内部审计资源,调整中心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二)严格动力维修管理。制定《湖州市机关大院保障中心动力外包服务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动力外包服务的工作内容和范围,严格执行配件采购流程。

(三)严格车辆维修费用管理。严格对照采购政策规定,做好公车定点维修单位的遴选和协议签订。修订并落实好车辆维修规定。全面从严完善台账制度,分级分类设立台账并将台账建立完成情况纳入个人考核项目。

六、关于“政府采购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自查自纠。对巡察整改指出的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相关项目实施公开采购。

(二)完善采购制度。指导机关大院保障中心编印《机关大院保障中心食堂物资招标管理办法(流程)》和《机关大院保障中心食堂物资经费报销管理办法》。

七、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向党组专题汇报制度,结合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针对“一岗双责”汇报履职情况。

(二)排查“廉政风险点”。对中心各处室(部门)、下属各单位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的梳理排查,推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

(三)落实“党纪教育一刻钟”。认真落实“党纪教育一刻钟”制度,2021年通过中心组学习、季度工作例会、党员大会等形式开展学习12次。

八、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修订印发《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严格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每半年核对一次登记备案人员情况,出国(境)证件落实专人专柜统一集中保管。

(二)清理干部兼职。重申《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从严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

(三)强化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抓实抓细党章、党内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类规章制度的学习贯彻,加强对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考核监督。

九、关于“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人才招引力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大对具备高学历专业知识的年轻干部引进力度,根据中心干部队伍编制情况,大力选配优秀年轻干部。

(二)平衡调配各处室力量。梳理各处室(单位)综合力量和能力水平,重新设置岗位,制订人事方案,着力解决基建房产处、机关大院保障中心等处室(单位)中层力量薄弱的情况。

(三)严格执行干部选任考察程序。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选拔任用干部,进一步规范提任和选调干部考察程序,严格执行“凡提四必”有关规定。

十、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执行基层党建工作巡查制度,针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工作台账资料组织检查和互评互学。

(二)严肃开展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中心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指导组织生活会的开展。

(三)认真开展党性体检。组织《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学习,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及党员党性体检工作的通知》,对党性体检相关标准和要求予以明确。

十一、关于“落实审计整改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部署专项整改。大院保障中心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工作例会,对该问题进行通报反思,认真研究分析,专题部署整改,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我剖析,彻底克服懒政、怠政现象。

(二)严格执行采购制度。严格执行3万元以上零星维修工程采购管理办法,所有3万元以上零星维修工程须统一上报采购小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方能执行。3万元以下零星维修工程由中心合同期内的小额零星维修中标单位施行,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违规采购。

下一步,中心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我市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二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动解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三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市委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四是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各项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2398122;邮政信箱:湖州市仁皇山路666号行政中心6号楼307室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邮政编码:313000;电子邮箱:hzsjgsw307@163.com

 

中共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