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6年3月27日上午,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长兴县纪委县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唐寅华作了动员讲话,并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长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周一夫和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陆利斌作表态发言,周一夫主持会议。
市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王为民、闵肖立,不驻组副组长刘欢及巡察组其他成员,市委宣传部有关同志,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其他县管干部和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负责人,县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负责人,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组织委员等列席会议。
唐寅华指出,巡视巡察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我市实现“两基本一率先”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唐寅华强调,巡察是市委交给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共同的政治任务。巡察组将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作风。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强化政治担当,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与巡察组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合力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周一夫在表态中说,将把此次巡察作为锤炼党性修养、提升履职能力的重要途径,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姿态主动接受监督,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开展,以严谨务实的作风抓好问题整改和成果转化,努力将巡察工作的成效转化为推进长兴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效。
陆利斌在表态中说,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部署上来,以高度的自觉、端正的态度、坚定的行动,全面配合巡察组开展各项工作,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履职担当、实干争先的强大动力,推动长兴组织工作提质增效、再上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市委巡察组将在长兴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工作4个月左右时间。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3857252513,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2:00,14:00至17:30;邮政信箱:浙江省湖州市A808号邮政信箱,邮编:313000,电子信箱:swxcz1@huzhou.gov.cn。信访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根据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长兴县纪委县监委和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相关部门负责处理。